返回福建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福建厦门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我国允许进口英国禽类及其产品
2006-04-27 09:29 文章来源:
厦门贸发局
文章类型:
摘编
内容分类:
新闻
鉴于英国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新城疫国家的要求。2006年4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发布公告,允许从英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但须履行必要的检验检疫准入程序。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生产加工的。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526号同时废止。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越南禁止进口二手自行车和摩托车
2006-04-27 09:16
关于自动进口许可申请必须填报预计到货期的通知
2006-04-13 16:20
严防基孔肯雅病传入我国
2006-03-27 09:03
韩、美自由贸易协定将使部分美国进口商加大从韩国市场的采购力度
2006-03-20 10:56
日本对进口鱼油及鱼粉设限
2006-03-20 08:38
突尼斯对我鞋类等产品实施进口前监管
2006-02-14 16:02
印尼对进口陶瓷餐具实施保障措施
2006-02-14 14:25
厦门华侨电子入围我国工业设计大奖
2005-12-13 15:29
海关对不纳入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范围的进口料件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2005-12-02 09:06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5-12-02 09:0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福建省外经贸厅 联系人:施 莹 电话:0591-87271317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